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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朋友分手之後,真的可以當朋友嗎?

  「已經失去了一個情人,不要再失去一個朋友。」「愛情應該昇華為友情,甚至親情。」是的,以上確實是很美好的理想。

  但理想和現實畢竟總有一段差距。其中距離,大約是從海王星到冥王星的長度。

  我的朋友茵茵最近與她的前男友分手了,他們分得還算友好,也說好以後還是朋友,所以雙方偶爾還是會通個電話問候彼此,甚至相約吃飯。但幾次下來,茵茵卻愈來愈不開心,最後她決定再也不要聽到對方的消息。為什麼?

  「因為他一直在談他的新女友。」茵茵臉上的表情很複雜,「我應該為他很快就找到新歡而高興嗎?不,我只覺得,他對我未免也太無情了,我還在與他分手的自我療傷期耶,他就馬不停蹄地交了新女友,那我在他的心裡倒底算什麼?而且,他頻頻和我聯絡,只是想找個女人幫他分析他新女友的心理,但我早就聽煩了關於那個女人的一切。如果妳問我現在對他有什麼感覺?我會告訴妳,他真是差勁透了。」

  茵茵嫉妒她前男友的新女友嗎?倒也未必,但是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在曾經愛過的男人心目中依然獨特?就算分手了,他也應該覺得曾經滄海難為水,不該這麼容易就被別的女人拐去啊。

  那麼,如果情況倒過來呢?若是交往新對象的是自己,可以把前男友收納為普通朋友嗎?

  「那得偷偷摸摸、秘密進行才行,因為我不想引起我的新男友的誤會。」我的另一個朋友莎莎說的是她的親身經驗,「可是那種感覺實在很彆扭,好像在做什麼壞事似的。後來我的前男友對我大發了一頓脾氣,他說我讓他覺得自己很窩囊。」結果是,莎莎和她的前男友也決裂了。

  至於那種雙方都沒有再交往新情人的分手男女,還可以把彼此當朋友嗎?這恐怕更困難,因為情感的空窗讓彼此太容易舊情復燃。可是原先讓雙方走不下去的問題依然存在,再聯絡再見面,只是拖延了彼此煎熬的時間而已。

  以上說的還是好聚好散的狀況,太多的分手是其中一方傷透了心,根本不願意再見到對方。如果依然有愛,見面只是徒增傷感,自我折磨;若是愛轉為恨,想到對方只有痛苦,只恨不能把對方的身影從記憶中抹去,那就更不可能當朋友了。

  但任何事都有例外。小露和她的初戀男友分手後就繼續維持了十年的友誼,而且彼此的情感像兄妹一樣。「因為我們當初只是那種Puppy  love,在一起的時候不太像戀人,倒像是哥兒們。我可能很喜歡他,卻並沒有真正愛過他吧。後來也證明,我們當朋友比當情人更適合。」

  所以,分手的男女朋友還可以當朋友嗎?可以,當雙方已經完全沒有了愛情,或是愛情根本沒有在彼此之間真正發生過,就有機會把情人關係轉化為朋友關係。若是深深愛過也狠狠痛過,這份情感早已在愛情的過程中耗盡心神,怎麼可能還有當朋友的力氣呢?

  「以後,還是朋友。」這句分手時的經典台詞,把它留在分手的當下,當成彼此轉身之前最後的禮貌就好,至於轉身以後,就別再期望了吧。

摘自彭樹君散文集《要走就讓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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