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實在有點像在談戀愛。

 

構思一篇作品時,那種朝思暮想,只有愛情可以比擬。一旦開始落筆,常常寫著寫著,就寫到觸動自己內在最深處,於是又情不自禁地淚流滿面或是開懷大笑,甚至久久不能自己。如此令人渾然忘我,就是我對小說創作一直戀戀不捨的緣故。

 

所以說,感情與想像力都很豐富的人有兩種最適當的出路,一是演戲,二是寫小說。

 

但寫小說其實也滿像演戲,只是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的內心戲,而我是一個忙碌的女伶,同時身兼編導和各個角色,還要作布景、搬道具、打燈光,在心裡演出全本悲歡離合與喜怒哀樂。

 

距我的上一本小說集《心裡有個蝴蝶結》出版,已是六年過去﹙天啊!﹚,這本《男歡女愛》,總結了我這些年來的創作軌跡。其中最早一篇〈讓我遠離傷痛〉大約是五年前寫的,其餘則都是這一年半以來完成的,愛的慾望是這13篇作品共同的主題。

 

我一直想寫一系列關於愛慾的故事,不管是身為女人也好,或身為小說家也好,愛慾從來就是我最關切的人生項目。

因此,這本在民國一百年的春天出版的小說,在我可說是一個心願的達成,意義非凡。

 

那麼,為什麼是愛慾?

 

男女之間的慾望有三個層次,分別是性慾、情慾與愛慾。

 

性慾屬於感官層面,對象可以是任何性感的異性,滿足的是最低階的生理需求。

 

情慾屬於情感層面,對象是特定的戀人,滿足的是擁有與隸屬的關係。

 

愛慾則是靈魂層面,對象是靈魂伴侶,滿足的是靈性的和諧共振與擴展。

 

從性慾、情慾到愛慾的探索過程,就是生命的成長歷程,這其中充滿了各種危機與試鍊,當然也有放縱與享樂;也因為通過了這樣的過程,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才能得到真正心靈的自由。

 

然而絕大多數的人都卡在情慾的層次,為了確認情感上一對一的擁有與隸屬關係而進退不得,充滿了各種佔有與背叛的痛苦與快樂,像置身在罌粟花田裡,為了毒藥一般的香氣而意亂情迷,不可自拔;雖然這其中不是沒有樂趣,但那終究是一種身不由己,是一種受控於人的束縛。就像《男歡女愛》這本書裡主角人物們的困頓掙扎,受夠了為情所苦,心裡隱隱渴望著一個有光的出口。

 

愛慾就是那個出口。唯有脫離情慾,進入愛慾,這屬於靈魂層次的慾望,才能擺脫那些情絲的執著牽絆,完成自我的脫胎換骨。

 

當然這不容易,不,應該說這太難了。首先,靈魂伴侶就是太稀有的存在。也許你遇到一個人,彼此之間那種合拍,那種默契,讓你以為他是你的靈魂伴侶,可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各種猜疑、掌控、嫉妒與征服還是會像牆角陰暗的青苔一樣悄悄滋生,你還是想確認彼此之間擁有與隸屬的一對一關係,然後又為了這樣的關係而彼此束縛。終於你愕然發現,原來他根本不是什麼靈魂伴侶,鬧了半天竟然還是情感對象!於是你又被重重的快樂與痛苦占據,你又感到另一回的身不由己。

 

好累啊!我們一定要在這樣的輪迴裡不斷來回自我折磨嗎?

 

因此我又想,是不是靈魂伴侶根本不在外面的世界,只能從自己內在去找尋?

 

是不是靈性成長這條路,只能自己一個人走?

 

是不是自己就是自己的靈魂伴侶?

 

是不是愛自己的慾望,才能帶領一個人得到真正的自由?

 

所以我寫了這一系列的小說。而我想說的是,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愛的慾望,那是冰天雪地也覆蓋不了、燎原大火也燬燒不盡的,我們一直以為找到一個愛的對象就可以滿足這樣的慾望,但經歷過一連串的人生故事之後,我們才發現,原來誰也不能滿足誰,只有自己可以在愛中療癒自己。

 

可是,也要經過男歡女愛的過程,人才能真正認識自己。

 

一旦認識真正的自己,真愛的旅程才會開始,也才會找到真愛你的人。

 

這本書,我要獻給所有曾經陷入情關而依然仰望愛的晴空的朋友──如果你讀了它而得到了領悟,那就是我最大的喜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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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樹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