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和男友分手了,但是她還是常常打電話給他。「失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們應該幫助彼此度過這個傷心的階段。」這是她的理由。

但那個男人其實並不需要她的幫助,因為他早就有新女友了,當然不缺安慰。事實上,就是因為他周旋在兩女之間,她才痛下決心和他分手的。

可是她的決心顯然很薄弱,分手了還會打電話給他相約吃飯聊天,然後很快地就聊到了床上。「就是一種習慣啊,而習慣是很難改的。」她解釋。當然這一切都得應他的要求,瞞著他現任女友。

如此一來,她的立場就由原配變成了地下情人,只能揀他現任女友的殘羹剩飯。我們都為她不值,但她可不這麼覺得。「那個女的搶走我的男朋友,傷害了我,我為什麼不能也搶她的男朋友來傷害她?」

聽她說話,只能說證明了那句話:誰能傷害誰呢?都是自己在傷害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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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樹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