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莎夏的男友提出了同居的要求,立刻被她婉拒了。「讓我們保留彼此的空間吧。」她是這麼對他說的。

  「妳不怕他因為失望而和妳分手?」我問。我知道莎夏很愛他。

  她笑了笑,「如果真的住在一起,我們會分手得更快。」

  莎夏曾經有過一段短暫的婚姻,所以她明白和一個男人住在一起是怎麼回事。跟在男人背後收拾報紙襪子這種會讓女人心情惡劣的畫面倒沒有發生在莎夏的婚姻裡,因為她的前夫是個斯文自愛的人;但是,看哪一台電視、聽哪一張CD,甚至選哪一種冷凍水餃品牌,都需要兩個人協商的生活,莎夏實在是不想再重來一次了。

  冷冷的雨夜裡有個男人幫忙暖被固然不錯,但這個男人同時也會在睡到半夜的時候冷不妨地踢被。就算各蓋各的被,他還是可能打鼾,可能磨牙,可能把一雙結實粗壯的大腿一不小心架到她禁不起折騰的肚子上。「不瞞妳說,結婚那一年半,我從來沒有一夜好睡過。」

  離婚後的莎夏發現了獨自生活的樂趣。整個房子裡都是她喜歡的東西,整台冰箱裡都是她喜歡的食物,她高興把臥房漆成橘色也沒關係,她不高興了把沙發丟掉了也沒人批評。「有了完全屬於自己的屋子,才有完全的自由。」莎夏說,只要一想到,她的男友若是進駐她的房子,隨著他而來的那一堆衣服、書籍、家具和他亂七八糟的東西將在她心愛的房子裡造成怎麼樣恐怖的破壞,就讓她心生戰慄。「那會打亂我的舒服與和諧。」

  莎夏的舒服與和諧是一個人愛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且不必擔心有個男人自由出入她的書房,打開她的電子郵件或是觀賞她的日記。「愛情也是需要隱私的,可是和一個男人住在一起,就等於把自己從裡到外全部公開了。」

  心理學家狄奧多‧芮克說:「女人在潛意識中將房子視為自己身體的延伸。」和一個男人共用一張屋簷,如果不是出於心悅誠服的自我坦露,就不要輕易嘗試,因為那代表著對另一個人交出私密的空間,往往會帶來許多生活上的磨擦和愛情裡的風險。

  男人的房子與女人的房子之間的距離會產生彼此的想念與甜蜜,這是愛情;男人與女人共用一個房子會產生孩子以及其他,這是婚姻。

三十二歲的莎夏說,現在的她還是樂意享受愛情,但卻無意和男人再度共結連理,「所以,讓我保留我的房子而他保留他的,我們之間才能可長可久。」

摘自彭樹君散文集《要走就讓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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